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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侵占罪的主体

职务侵占罪的主体

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指具有特定身份的自然人,他们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所在单位的财物。具体来说,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包括:

1. 非国有公司、企业或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,如董事、监事、经理、负责人、职工等。

2. 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。

3. 无论是正式工、合同工还是临时工,只要被聘用并赋予主管、管理或经手单位财物的权力,都可以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。

需要注意的是,构成职务侵占罪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,如非法占有的财物数额较大,并且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职务或职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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